神木市能源局日前发布对神木县新圪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陕(神木)煤安罚﹝﹞号),神木县新圪崂煤矿多个行为违法安全生产法,被罚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神木县新圪崂煤矿井下调度站一台照明综保无漏电保护试验记录;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处风速传感器安装位置不正确,进风口方向未与巷道垂直;编号为Y1的永久密闭墙U型压差计软管弯折严重,压差计读数失真;矿井年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考核工作,且考核制度中考核标准未按照岗位职责制定,年全员专核打分表中扣分无依据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神木市能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对神木县新圪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罚款9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