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题:抄文件、抄讲话、抄标语,基层为什么有这么多“文抄公”?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李劲峰、张丽娜、席敏、刘硕
今年以来,陕西神木县、郑州市金水区等地在宣传标语中出现其他地名“穿越”的情况。陕西神木县街头的文明宣传标语,开头第一句话竟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宣传标语的48个字与3年前长沙市发布的文明公约完全相同,被网友称之为“神木爱长沙”。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基层的文件材料、领导讲话、宣传标语大量雷同,抄袭成风。所谓“传递式”发文、“共享式”写作频频出现。
文件地名、人名、数据通通照抄,对照检查材料竟引用废止文件
“所谓‘传递式’发文、‘共享式’写作,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甚至干部常用的套路。说白了其实就是生搬硬抄。”一些基层干部坦言,有的地方公文照搬照抄,甚至连地名、人名、数据都不加修改,出现各种令人瞠目的文件材料和干部发言。
安徽省委巡视组上半年在一个县巡视时,发现县里一些领导干部发言材料雷同。巡视组将25份发言材料通过“关键字”在互联网上逐一搜索,结果有20份能在网上搜到原文,并且相似度都超过90%。其中,有多名干部抄袭了同一份材料,甚至还有干部将别人已经发表的文章拿来,直接署上自己的名字。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地方文件材料的文风主要有两类“怪相”:
——直接照搬照抄,甚至连差错都抄袭不误。环保部2月份通报显示,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搬照抄其他地区预案,正式印发的文件中,甚至还出现其他区县地名单位。
福建省委检查组曾抽查福安市2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撰写的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发现5名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中竟仍引用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容。当事人承认,这些材料全部抄袭自网络。
——下级单位抄上级单位,改头换面“套”发文件。中部地区一位基层党办公务员介绍,随着公文规范化管理,《关于转发某某县关于转发某某市关于转发某某省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之类“N次方文件”,现在已经很少见,更多采用的是“套”文件方式。
比如,接到上级XX市的通知后,将文头改成XX县区的通知,文中涉及的市改成县区,其余内容不动,再转发下去。“看上去像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下发的新文件,其实内容就是转发上级文件。”
记者在西部一地级市改革办翻阅了当地全年出台的份文件,文件的下发时间通常与收到原文件的时间间隔较短,许多文件与原文件结构、标题、内容极其相似。在一份市级医改文件中,换了个抬头和落款,将“我省”全部换为“我市”,主体内容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抄了省级文件。
有公务员一年要写近份文件材料,当天布置当天要
为什么有的基层政府部门抄袭之风如此盛行?多位地方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反映,目前,有的部门、地区以开会落实开会精神,以文件落实文件要求,起草文件、简报、资料任务繁重,让相关人员疲于应付。
“我一年来要撰写的文件材料有多份,平均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份。”西部省份一位省级机关秘书处负责人说,有些材料要得着急,当天布置当天要,有的要连夜完成,根本没有精力认真组织内容,涉及的文件、材料、领导讲话至少70%是“照葫芦画瓢”。
一位政府文员坦言,目前,在互联网上,各类公文写作的网站、QQ群众多,总结了诸多写作、体例的套路以及相关领域的基本材料,“其实就是各种粘贴,为我们应付交差提供了便利。”
除了敷衍了事,“其实,转发文件、模仿写作很多时候也是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基层公务员表示,国家、省市制定文件时,需要系统讨论、调研、修改。基层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接到上级文件后不可能对每份文件都结合地方情况细化,最多是将文件要求但地方并不涉及的内容删掉,“如果自行调整,万一出现疏漏就得承担责任,得不偿失”。
东北一位省级部门公务员坦言,接到上级公文后,能原文转发下去的一般就原文转发,一般很少会加入“自选动作”,因为这样做“没毛病”。
整治“照抄照转”须打破以文件落实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公文抄袭的背后,是一些地方落实中央精神不注重实效,仅仅形式主义地以发文件落实工作,而不是真正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析问题、提出对策,造成中央精神在贯彻过程中信息层层递减,做法每每走样,很多政策低效甚至无法执行。
记者采访发现,针对文件材料照抄照转现象,部分地区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今年以来,湖北省纪委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将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治理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照搬照抄等情况。
竹立家等专家建议,应把政府文件、讲话材料、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不涉及保密的向社会公开,让那些照搬照抄、“注水文件”无处遁形。
据悉,西安市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将有的单位写文件、制文件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或抄袭拼凑现象,作为着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重要内容。四川省德阳市在网上晒出多位“一把手”的党课材料,防止党课资料照搬照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治理公文写作中的形式主义,根本上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坚决避免文牍主义,减少文山会海,落实中央精神真抓实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