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年下半年将重点开展17周岁以下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其中7月份完成15-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一剂接种工作,间隔三周完成15-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二剂接种工作,8月份完成12-14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求无禁忌全接种,在12周岁以上人群建立群体免疫屏障。
我国已完成3-17周岁新冠疫苗的三期临床实验,大量实验数据表明是安全可靠、有效的。接种后抗体水平和18周岁以上人群一样,可诱导机体产生较强的免疫反应,保护效力优于成年人。
根据《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12-17周岁人群接种禁忌主要是两类:①过去接种疫苗有过严重不良反应的;②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而正在发热和患急性疾病的人员,可暂缓接种,待病情控制以后再行接种。
目前,我县尚未开展17周岁以下人群接种工作,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待,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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