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就业服务局
关于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年度
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为鼓励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更好地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现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社保补贴业务,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比例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时间:
年7月1日—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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