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榆林市行政区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集中缴费期年4月10日-6月30日
三、缴费标准年度榆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元、元、元、元、元、元、1元、元和0元9个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多缴多得。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元的缴费档次。
四、缴费渠道(一)正常缴费渠道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由当地县(市、区)税务局组织,各镇(办)负责落实。鼓励参保人通过网上缴费渠道进行自助缴费,缴费成功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即可作为缴费凭证。部分便捷缴费方式如下:
1.“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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